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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商注册为18年12月,员工工资11月开始,合理吗?

老师好,我公司18年12月工商注册,员工工资由母公司垫付,从11月开始计工资和社保,比工商注册时间早一个月,这样合理吗?另外,母公司暂未与我公司结算18年垫付员工工资,是否需要汇算清缴,和企业年报?社保方面的申报,需要吗?
提问者: 用户oE6DGZRs | 69次浏览 | 2019-04-16 08:47

已有1条回答

用户FL5c9k0t
回答数:0
2019-04-16 09:07

您好! 早一个月,算作筹建期的人员费用,没啥问题。 需要汇算清缴,和企业年报以及社保申报。 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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