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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发票红冲,收入应该如何调整?

请问一下,公司在2015年开具发票,在2017年合同解除,部分款收不回来,所以在2017年开具红字发票,因为红字发票只能跟蓝字发票金额一致,所以红冲后重新开具了差额给对方。那么,在2017年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蓝字发票是不是要在2017年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如果做了调整,那2015年和2016年的汇算清缴报告需要到国税局修改吗?或者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大概两百万。所以不知道这部分的收入该如何调整。
提问者: 用户WvbpxMcL | 3501次浏览 | 2018-01-18 20:37

已有1条回答

用户fV7Y0mcm
回答数:0
2018-01-18 20:57

您好: 实际上就是一个差额的问题,那么可以看成是销售退回或者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不论是账务处理还是税务都是这样的,不需要进行往年调整。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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